律师解析:当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其所选就诊的定点医院可以凭借社保卡进行自动识别投保身份以及预约挂号服务,无需先自行垫资随后再申请费用报销。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前往医院挂号处完成挂号手续; 其次,持挂好的附有其本人信息的挂号单前去相关诊查科室进行诊断检查并根据医生建议开具药方; 最后,参保人将已经开出的药方交至结算窗口进行药品价格确认,随后就能通过使用社保卡中的保险金直接对符合医保报销范畴内的费用进行结算,而对于药费清单中不在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之内的药品,则须由参保人自行为其承担并通过使用社保卡余额或外部现金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